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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市、区)气象局、站,锡林浩特国家气候观象台、盟局相关科室:
“十一”国庆节将至,为了使广大职工度过一个祥和的节日,为提高各级领导和驾驶员安全生产意识,盟局特强调在“十一”长假期间及以后加强全盟气象系统车辆的使用与管理。
一、“十一”长假期间,所有车辆一律封存,并将车库钥匙及启动车辆工具交由盟局办公室主任、各局站长管理。特殊用车需经盟局党组书面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
二、“十一”长假期间及以后,各单位车辆一律不予外借,确因特殊情况需经盟局党组书面批准,但必须由本单位专职驾驶员负责驾驶者本人负全部责任,盟局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气象系统所有车辆必须指定专职或兼职驾驶员(专、兼职驾驶员必须具有车辆管理部门核发的正式驾驶证照)驾驶。严禁局站、科室领导及非驾驶员驾驶车辆。确因工作需要,且本人持有驾驶证照的局站领导需经盟局党组书面批准同意后方可驾驶车辆。各单位领导应将盟局党组批文公布于本单位。如仍无视通知要求,一意孤行,出现因驾驶车辆造成的交通事故或意外,由驾驶者本人负全部责任,盟局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此文件需充分进行局(政)务公开,使广大职工周知。
二○○七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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