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气象局(站)、盟气象台、锡林浩特国家气候观象台:
按照内气发〔2008〕19号“关于组织开展气象测报岗位资格证书年检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有效地激励全盟气象测报业务人员的工作和学习热情,稳定和提高我盟基础测报业务质量,进一步提高我盟气象测报业务人员综合素质,加强落实岗位责任制,经研究决定,于三月份在全盟范围内开展2007年度全盟气象业务岗位资格证书年检、办证工作。盟局业务管理科根据年检要求制定了《锡盟气象局气象测报业务岗位资格证书年检实施细则》,现就我盟气象测报岗位年检、办证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要组织业务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规定,提高对年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明确考试考核方式、内容范围及组织程序,做好思想动员和组织准备工作。同时,在考核、考试及实施各项方案中要保证各项业务工作正常有序、考而不乱,严格岗位责任制,杜绝事故发生,绝不能影响正常的业务工作。
二、列入本次岗位资格证书年检范围的是地面测报、高空探测、大气成分、农牧业气象测报和新一代天气雷达业务。年检的内容分为考试、考核两部分,考试的重点是各业务岗位相关的规章制度、业务流程等,考核主要以业务人员年度值班质量为依据。年检考核具体工作由盟局业务管理科负责实施。各项业务岗位资格证书年检工作实施细则详见《锡盟气象局气象测报业务岗位年检实施细则》。
三、年检发证工作组织程序及进度安排
1、各类业务人员参加考试考核,需填写《气象业务岗位考核登记表》一式三份(见附表)。由盟局业务科进行资格审查后的人员方有资格参加考试考核。
2、年检考试由盟局业务科统一命题,并负责组织监考工作及年检考核结果的评定。
四、年检考核形式及要求
1、对经过年检考核小组资格审查的被考核人员的民主测评,要由全局(站、台)人员参加进行民主测评,被考核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评价意见。
2、民主测评主要侧重于日常工作中的态度、表现和业绩,具体内容及说明见民主评议测评表。
3、质量考核是将业务人员年度值班质量进行统计,并按考核标准进行评定。各项业务岗位资格证书年检工作考核标准见《锡盟气象局气象测报业务岗位资格证书年检实施细则》。
各单位要按照上述工作安排,认真学习,精心组织。
特此通知
附件:1、锡盟气象局气象测报业务岗位资格证书年检实施细则
2、气象业务岗位考核登记表
3、业务人员岗位证书年检汇总表
4、气象测报业务人员民主评议测评表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业务 岗位年检 通知

抄送: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监测网络处。

锡盟气象局办公室 2008年3月3日印发
实施细则
按照中国气象局《气象测报岗位考核管理办法》、内气发〔2008〕19号“关于组织开展气象测报岗位资格证书年检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盟实际情况,特制定《锡盟气象局气象测报业务岗位资格证书年检实施细则》。
一、总则:
1、本细则适用于从事地面测报、高空探测、大气成分、农牧业气象测报和新一代天气雷达业务的持证上岗人员。
2、年检分为考核成绩和考试成绩两项,盟局业务管理负责年检结果评定工作。
3、年度考核分为民主测评和年度业务质量考核,业务质量考核按业务年度进行,年度考核管理工作由盟局业务管理科负责。
4、气象业务岗位年检工作每年进行一次,专业技术水平考试由盟局业务管理科统一命题。
二、气象测报业务人员岗位考核标准:
1、考核内容
岗位年度考核根据持证人员年度工作表现(德、能、勤、绩)、年度业务质量和民主测评结果进行评分,总分为100分,其中年度业务质量占60%,年度工作表现及民主测评占40%。
(1)业务人员进行考核时,具体考虑: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综合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年度工作质量。
(2)重点考核内容:上一年度业务质量;高空气象探测质量考核的五项指标;上一业务年度有无重大差错和严重违章,例如:涂改、伪造、制氢伤人、丢失资料、人为原因记录缺测、任意终止探测、人为原因造成的资料传输不及时、漏发错发电报等。考核具体情况遵照《高空气象探测质量考核办法》、《地面气象探测质量考核办法》、《农业气象观测质量考核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气象监测网络重大责任性事故(差错)报告及处理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
2、考核成绩评定标准
考核根据持证人员年度工作表现(德、能、勤、绩)及民主测评表进行评分。考核成绩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优秀:考核成绩≥90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积极肯干,在实际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无重大差错,无安全事故发生。地面气象探测质量达到(0.00‰~0.09‰);高空气象探测质量考核的五项指标均达标;农牧业气象观测质量达到(0.00‰~0.09‰)。
合格:60≤考核成绩<90分,具有较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能胜任本职工作,年内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无重大差错,无安全事故发生。地面气象探测质量达到(0.1‰~2.0‰);高空气象探测质量考核的五项指标中有一项不达标;农牧业气象观测质量达到(0.1‰~2.0‰)。
不合格:考核成绩<60分,有重大差错,有严重违章违纪行为,有安全事故发生。被考核对象当年业务工作出现《内蒙古自治区气象监测网络重大责任性事故(差错)报告及处理规定(试行)》中所列重大差错之一的,当年考核成绩为不合格。地面气象探测质量>2.0‰;高空气象探测质量考核的五项指标中有两项不达标;农牧业气象观测质量>2.0‰。
德、能、勤的考核参照以下细则:
⑴漏填值班日志的,每次扣2分;
⑵人为原因迟测,每次视情节扣4—10分;漏测观测项目每次每项视情节扣5—10分;
⑶不按时对仪器进行标校,维护的,一次漏维护、标校扣4分;制氢设备每次漏维护扣10分;
⑷未经站里允许,私自调班、代班的,每次扣5分;
⑸在值班期间酗酒、酒后值班的,在值班室的计算机上玩游戏、聊天等,扣10分;
⑹制氢设备运行时无人监管的,扣责任人员10分;
⑺有涂改、伪造记录现象的,直接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得上岗,考核为零分;
⑻有缺测、缺报现象的,扣15分;
⑼不按照有关规定巡视仪器设备,致使仪器设备故障、损坏、丢失,给气象记录造成损失的(如数据缺测、自记纸丢失等)扣15分;
⑽业务质量考核不严格,隐瞒错情不报,扣10分;
⑾使用超检或不合格仪器,错用仪器检定证或基本工作参数,扣10分;
⑿农气报表不合格扣10分。
三、气象测报业务人员年度考试标准:
1、考试内容:
(1)地面测报人员:《地面气象观测规范》、《地面气象观测》、《地面气象电码手册》、《地面气象测报业务软件操作手册》、《地面气象观测数据文件和记录簿表格式》、《中国云图》、相关业务文件等。
(2)新一代天气雷达业务人员:《新一代天气雷达观测规定》、《新一代天气雷达业务管理和运行保障机制》、《新一代天气雷达灾害性天气过程个例资料整编管理暂行规定》、相关业务文件等。
(3)高空气象探测业务人员:《常规高空气象探测规范(试行)》<2003版>、《气象台站高空气象测报工作规章制度》中的“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水电解制氢安全生产制度》、《水电解制氢设备操作流程》、《水电解制氢设备维护制度》、《高空气象探测质量考核办法》、相关业务文件等。
(4)锡林浩特观象台,镶黄旗、太仆寺旗气象局从事农牧气专职或兼职人员:《农业气象观测规范》,技术问题解答,(AB)(TR)报编报、传输规定,农业气象测报工作规章制度,《农业气象观测质量考核办法》,农业气象学,计算机网络方面的基础知识,相关业务文件等。
(5)锡林浩特观象台,朱日和观象台、二连浩特市气象局从事大气成分(沙尘暴、酸雨)专职人员:《沙尘暴观测业务技术手册》、酸雨观测规章制度、仪器维护知识、质控信息、传输规定,计算机网络方面的基础知识,相关业务文件等。
(6)备注:若从事农牧气业务人员兼职生态监测业务,则只参加农牧业气象测报业务考试; 若从事农牧气业务兼职生态监测业务,同时兼职地面测报业务,则只参加地面测报业务考试。若从事大气成分业务人员兼职地面监测业务,则只参加地面气象测报业务考试。
2、考试成绩评定
①优秀:考试成绩≥90分;
②合格:60≤考试成绩<90分;
③不合格:考试成绩< 60分。
四、测报业务年检结果评定标准规定如下:
1、考核及考试成绩两项均为优秀则上岗考核成绩为优秀,岗位资格证书年检结果为优秀;
2、考核优秀(合格)及考试成绩合格(优秀)则上岗考核成绩为合格,岗位资格证书年检结果为合格;
3、考核及考试成绩只要有一项为不合格,则上岗考核成绩即为不合格,岗位资格证书年检结果为不合格。
综合评定:
参照《内蒙古气象局气象监测网络岗位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锡盟气象局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