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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锡林郭勒盟气象局 > 行政许可
防雷安全设施技术检测的审批
2007-07-24 15:18:00
〖发布日期:2007-07-2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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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事程序
1、 窗口接单受理 2、 审查申报材料 3、 予以审批
二、申报材料
1、 被检单位的基本情况 2、 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五、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对可能遭受雷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防雷工程分段检测及竣工验收审批

一、办事程序
1、 窗口接单受理 2、 审查申报材料 3、 予以审批
二、申报材料
1、设计审核须提交当地人民政府建筑、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批文件;建筑单位法人代表相关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施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防雷工程分段检测(施工监督)须提交具有认证的防雷检测机构跟踪检测协议书。
3、防雷工程竣工验收须提交具有认证的防雷检测机构出具的验收报告。
三、承诺时限
1、 设计审核审批5个工作日 2、 防雷工程分段检测(施工监督)不确定 3、 防雷工程竣工验收不确定
四、收费标准
五、政策依据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3号)第十一条规定:"防雷装置的设计实行审核制度。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由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授权的单位承担。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授权的单位可以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单位进行。未经审核同意的设计方案,不得交付施工,对不符合防雷标准、规范的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方案,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单位应按照审核结论进行修改并重新报批"。
第十二条第1款:"防雷工程的施工单位按照审核同意的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并接受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授权的单位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新建、扩建、改建的防雷装置必须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委托的单位进行验收……"。

从事施放充气升空物服务许可审批

一、办事程序
1、 窗口接单受理 2、 审查申报材料 3、 予以审批
二、申报材料
1、 提交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施放气球、飞艇等作业点四周安全示意图
三、承诺时限即时即办
四、收费标准
五、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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